实体清单(EAR 第 744 部分的第 4 号补充文件)确定了基于具体和明确的事实有合理理由相信该实体已被牵涉、被牵涉或构成重大风险的实体。或参与违反USA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 EAR(15 CFR 第 730 -774 部分)对和开始打印第 8181 页限制对上市实体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的大多数许可例外的可用性。每个列出的实体的许可证审查政策在实体列表的“许可证审查政策 ”列中确定,对许可证例外可用性的影响在相关的 联邦公报 文件中描述,将实体添加到实体列表中。 BIS 根据 EAR 第 744 部分和第 746 部分将实体列入实体名单。
用户审查委员会 (ERC) 由商务C/能源部以及适当情况下经济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就对实体清单。ERC 以多数票的方式做出将条目添加到实体列表的所有决定,并以一致投票的方式做出删除或修改条目的所有决定。
实体清单列表的补充
该规则实施了 ERC 将七个条目下的七个实体添加到实体列表的决定。这些实体位于中国、巴基斯坦和阿联酋。7个条目中,1个位于中国,5个位于巴基斯坦,1个位于阿联酋。
ERC 决定将目的地为巴基斯坦的 Chemtech International (Private) Limited、Engineering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Co.、Inspectech、Value Additions (Pvt) Ltd. 和 X-Cilent Engineering 以及 Odyssey General Trading FZC 添加到阿联酋的目的地,根据 §§ 744.2 和 EAR 的 744.11(b) 描述对某些核最终用户的限制的实体列表。
此外,ERC 决定根据 EAR §§ 744.11(b)、744.20(适用于某些受制裁实体的许可要求)和 746.4(朝鲜)将江苏天元金属粉末有限公司添加到实体名单中。根据USA ( 84 FR 23627 ) 的认定,该实体被添加我国目的地下的实体名单中,认定其从事的活动有必要根据伊朗第 3 条采取措施,朝、叙等不扩散法案(Pub. L. 106-178)。
根据 EAR 的 §§ 744.2、744.11(b)、744.20 和 746.4,ERC 确定上述实体的行为引起了足够的关注,即通过对出口、再出口、再出口、涉及这七个实体的所有受 EAR 约束的项目或转让(在国内),以及可能签发许可证拒绝或可能对向这些实体的货物施加许可证条件,将增强 BIS 防止违反 EAR 或其他情况的能力保护USA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
对于在本最终规则中添加到实体列表中的实体,BIS 规定了适用于受 EAR 约束的所有项目的许可要求。此外,本规则中添加到实体列表中的人员的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没有许可证例外。对于被添加到中国实体清单的一个实体,BIS 实施了拒绝推定的许可审查政策。对于在巴基斯坦添加的五个实体和在阿联酋添加的一个实体,BIS 实施 EAR § 744.2(d) 中规定的许可审查政策。首字母缩略词“aka”是“also known as”的缩写,用于在实体清单上的条目中识别别名,从而帮助出口商、再出口商和转让方识别实体清单上的实体。
出于上述原因,此规则将以下七个实体添加到实体列表中的七个条目下,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包括别名:
我国
江苏天元金属粉末有限公司
巴基斯坦
化学科技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工程材料设备公司;
检验技术;
增值(私人)有限公司 和X-Cilent 工程
阿拉伯联合酋
奥德赛综合贸易 FZC
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医械设备、实验室设备、前沿科学研发设备等相关领域也处于被限制状态。